山西黑砖窑的事让自己有两点感想:1.窃喜这世道还有混得不如自己的,2.公权力又有让人笑话的把柄了。
说到公权力能办的事,人们只会想到5.1看看劳动者,6.1看看儿童。当然有事的时候都希望公权力站在自己一边,包括黑社会。
用奴隶制度比喻这事貌似不太合适,举两个例子:一个中学老师敲诈完学生,然后用敲诈来的钱让自己的孩子上贵族幼儿园,被人敲诈。一个医生开了输液的药嘱咐:“第一次在本医院输”,开了药嘱咐:“回来我告诉你怎么吃”。
这只是条互相敲诈的生态链,人们可以犯下很多罪,非法拘禁,伤害,杀人,只要傍上互相敲诈的经济潜规则,就没关系。
想对包工头说:怎么不花钱买个官当?一年收保护费就能回本,怎么不去深圳炒房?一年才赚几万,还要担风险。这好像不是窃钩者诛,窃国者诸侯的事,包工头比窃钩者多了智慧,少了人性。
对上班时经常碰到的无理取闹者,内心想说:你这样的真欠弄到山西去当窑奴,这句话能流行么?就像台湾人爱说:要打架去立法委啊。
包工头有办法恐吓工人,公权力怎么恐吓这些滥人?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